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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的标的额无论大小,背后都牵动着群众的冷暖生计。化解此类纠纷,是检验办案效率的“试金石”,也是司法守护民生的“必答题”。近日,河曲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执行干警用一场“沉浸式”的现场教育,让被执行人从“躲着走”变“主动付”,用司法速度守住了民生底线,也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执行温度。
2022年7月,金某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将张某撞伤,事后及时送医救治。经交警部门认定,金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法院判决金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金某却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标的额虽不大,但属于涉人身损害民生案件。执行干警坚持“小案不小办”,第一时间摸排线索、制定方案。走访中干警了解到,双方当事人都是农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金某长期在外务工,而张某受伤后也干不了重活,只能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紧紧巴巴。
在掌握金某返乡探亲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上门。但这次,执行干警没有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是把金某带到了张某家中。
看着张某因伤导致的生活现状,听着他讲述后续康复的难处,金某沉默了。执行干警趁热打铁,现场以案释法:“这笔钱对张某来说,是后续治病的‘救命钱’。”
实景感化之下,金某内心深受触动,当场承认了自己的过错:“我之前确实没意识到他这么困难,我一定想办法凑齐钱,尽量减轻他的负担。”他当场承诺:一周内筹齐全部赔偿款。
让人欣慰的是,金某没有食言。5日后,他主动到法院,一次性付清了3万余元赔偿款。这起涉民生案件,在干警的柔性执行下画上圆满句号。
本案中,执行干警没有简单依赖强制措施“施压”,而是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用实地走访、现场释法的方式,让被执行人“看得见困难、听得进法理”,从思想上完成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转变。
案件无大小,民生重千钧。一直以来,河曲法院不忽视每一起群众身边的“小案件”,用有力度、有温度的执行,既守住了法律的刚性,又传递出司法的温度,切实把“民生所盼”变成“群众所赞”。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丽 通讯员 武亚荣
责任编辑: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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