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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已息仍索财 触犯律法受惩处
发布时间:2026-08-24    来源:山西法治网

一个天寒地冻的清晨,光明县衙在一阵急促的击鼓声中迎来了升堂。


堂上,光明村村长赵初三和村里的酒肆掌柜王金宝向县令哭诉了过去两年的不幸遭遇——三番两次被村民王二牛骚扰威胁,二人累计被勒索走了数两白银、几坛酒和两筐炭。


县令闻言,当即传王二牛前来问话。


一番询问后,得知:


两年前,酒肆施工时工人堆放砖木占用了王二牛家的1分耕地。为此,王二牛与王金宝发生纠纷,对此,赵初三进行了调解。当月,王二牛便收到了王金宝给予的补偿款,被占土地也已恢复。


可谁知半个月后,王二牛又以地貌整理欠妥为由,向王金宝提出补偿10两白银的无理要求,并多次跑到王金宝家里闹事、恐吓,扬言不给银钱就吊死在王金宝家门口。为了平息事端,王金宝不得已给了王二牛2两白银。


又过了两个月,王二牛盯上了酒肆,多次堵门、骚扰,最终从王金宝手里拿到了5两白银。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了结。王二牛变本加厉,不光时不时以“吊死在酒肆门口”威胁王金宝,还以“烧了村长家宅子”等话恐吓赵初三。甚至有一次直接翻墙入院,在赵初三家里“宅”了一个多月。就这样前前后后从二人那里,拿了6两白银和几坛酒。


就在王金宝和赵初三报官的前一日,王二牛带着麻绳,又跑到赵初三家里闹事,声称“不给过冬的炭,就立刻上吊”。为了息事宁人,赵初三给了他两筐炭。事后,赵初三觉得王二牛的行为实在让人忍无可忍,便找到王金宝商量应对之策。于是,便有了开头那一幕。


县令厘清事情原委后,派人核对了光明村对王二牛被占耕地的补偿情况,确定该村处理程序和结果均合法合理合情。随后,县令依据律法,对王二牛作出杖责三十、流放三千里的惩处。


明理〉〉〉


法律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绝不容忍“谁横谁有理”。王二牛起初因耕地被占向王金宝“讨个说法”的行为合情合理,但后期在依法得到补偿后,仍借题发挥,甚至不惜以生命安全为“注”,多次要求“补偿”,硬生生将一次“合法维权”演变成了伤人害己的敲诈勒索,既破坏了乡村的公序良俗,又破坏了社会的安全秩序,最终自食恶果。由此可见,维权要合法、有度,切莫冲破法律的红线。靠“敲诈勒索”实现一己之私,只能是:得利一时爽、犯罪悔终身。


释法〉〉〉


王二牛的行为如果放在当今社会,则可能涉及以下罪名:


1.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非法侵入住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刘甜

校对:高洁

审核: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