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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左云县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矿山矸石山治理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并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不断提升生态文明法治素养,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在左云县马道头矿区矸石山生态治理公园,大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国华,左云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高晶出席活动并讲话,左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川文宣读司法保护令。
司法保护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围绕马道头矿山公园矸石山治理区生态保护划定五条刚性红线:禁止破坏地形地貌,禁止损毁植被与生态配套设施,禁止污染土壤环境,禁止侵占、损毁地质遗迹,严控经营性开发建设。此次司法保护令以“清单式禁令”划定了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推动矿山生态治理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转变,从源头防范生态环境损害风险,构建起“法院+行政”全方位、常态化的联动保护大格局,为矿山矸石山治理区生态保护筑起了坚实的司法屏障。
在企业、广场,两级法院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干警们向企业职工发放精心编制的宣传手册200余份,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安全生产和企业生态环保权责的相关知识,现场互动气氛热烈。两级法院40余名相关干警参加活动。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潘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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