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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末时节,记者一行走进阳城县某镇两村交界的山坡。曾经的满目疮痍已被满眼葱茏取代,侧柏迎风挺立,连翘舒展新枝,油菜叶绿,一片生机盎然。
就在几个月前,这里还是另一番景象:数十年来露天堆放的废弃矿渣、煤矸石与建筑垃圾混杂交叠,黑色的废渣覆盖山坡,压占林地耕地,大风一起扬尘漫天,雨季滑坡隐患陡增。从“黑渣山”到“花果坡”,源于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精准履职。
2025年12月,阳城县检察院收到一条线索,反映某镇两村交界处存在固废违规堆放问题。检察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通过现场勘验、无人机航拍、询问村委会工作人员、调取地块审批资料和地类属性,最终查明:这片堆场是典型的“无主”历史遗留固废堆场。此处堆放的硫磺矿渣、铁矿渣、煤矸石系原村办硫磺矿厂、私人洗煤厂等停产遗留。近年来,该区域又被无序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各类固废无审批、无规范处置,占地近2公顷,累计堆存310余吨。受长期风化雨淋、地表径流冲刷影响,固废中有害成分持续渗漏,已造成区域土壤污染、盐碱化,直接危害农作物生长。同时,该堆场处于三山边坡、紧邻村民通行公路,细碎废渣在大风天气下扬尘弥漫,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刻不容缓。
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组织召开磋商会议,与镇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共同研判治理路径、论证修复方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属地村委会具体实施生态修复,行政部门全程监管指导,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坚决把“无主”固废堆场办成“有人管、管到位”的民心工程。
检察监督不是发一份文书了之。今年4月,相关单位首次报送整改结果。阳城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开展跟进监督,现场核查发现固废清理仍不彻底、林地耕地修复尚未达到验收标准,当即督促相关单位对照标准查漏补缺、提质增效,坚决防止“半拉子工程”。
6月,办案检察官再次深入现场开展“回头看”,逐项核对固废清运单据,对照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确认案涉点位全部整改到位、验收合格。据悉,该项环境整治工程,累计投入21.6万元,清运各类固废310吨,平整土地8000平方米,栽植侧柏2200余株、连翘1万株,播撒油菜籽、草籽各100公斤。目前,该处区域林地耕地功能得到全面恢复,被侵占的土地重新焕发生机,昔日“黑渣山”成了生态“花果坡”。
“以前路过这里一身灰、一脸愁,现在满眼是绿、心里舒坦。”村民朴实的话语,是对检察公益诉讼最好的肯定。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志平 魏巍 通讯员 吴超
责任编辑: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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