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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树脂瓦起纷争 判令整改除隐患
发布时间:2026-09-01    来源:山西法治网

一边是自家围墙顶部的改造,一边是邻居窗户上的溅水隐患。邻里之间,行使权利究竟有没有边界?近日,芮城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搭建树脂瓦引发的邻里纠纷案,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了经济损失。

张某与王某院落东西相邻,张某居西,王某居东。张某建有北房和东房二房,东房与王某家西围墙之间有一条宽约30cm的小道,该小道属于张某家宅基地范围。2024年8月,王某在双方相邻的自家西围墙上搭建了7m长的双边树脂瓦,靠张某家一侧的树脂瓦伸出约10cm。下雨天,雨水沿着围墙上的树脂瓦檐溅至张某房屋一楼窗户上,并通过窗户流入屋内,导致墙面浸湿起皮。两家因该问题矛盾不断,多次经社区工作人员调解始终未果。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王某立即停止侵害、拆除搭建的7m双边树脂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王某虽在自家房屋围墙上搭建树脂瓦,但客观上造成树脂瓦伸出原告张某宅基地约10cm。雨天时,树脂瓦上的雨水必然会溅到原告窗户,形成渗水隐患,给原告造成生活上的不便与一定财产损失。原告认为,被告搭建树脂瓦的改造行为对自己生活造成实质影响,属情理之中,相关主张于法有据。同时,被告围墙的树脂瓦整体具备使用价值,若直接判令全部拆除,属于对现有合法构筑物的彻底损毁,不仅会造成建材资源浪费、增加当事人经济损失,也会激化邻里矛盾,并非最优的纠纷化解方式。

结合案情,秉持权利保护与资源节约并重、过错担责与利益平衡兼顾的裁判思路,法院认定无需直接拆除案涉树脂瓦,酌情判令被告王某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通过裁剪瓦檐、调整排水走向、增设挡水导水结构等合理方式,彻底阻断雨水溅落、渗入原告房屋的隐患,消除对原告张某的妨害。

夏哲潇


责任编辑:王婧

校对:李然

审核: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