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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法院洪浩博:执行战线上的“排头兵”
发布时间:2019-06-19    来源:山西法制报

20年如一日,在执行岗位上兢兢业业,奉献着青春年华,尤其在2016年开始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中,他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2017年和2018年,他个人执行完毕率分别达到61%和72.5%,位于全院第一。他就是平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洪浩博。2017年,洪浩博被省委政法委记“个人二等功”,被誉为执行战线上的“排头兵”。

穷尽手段,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洪浩博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他用尽执行措施、穷尽执行手段,使一件件难以执行的案件迎刃而解。

2016年,年近六旬的孙某某驾驶电动车,将程某某撞伤致残,造成程某某无法正常生活。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孙某某赔偿程某某各项费用共计3万余元。在这起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孙某某同意每月给付2000元,但后期孙某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付或少付,使此案一度搁浅。

面对这种情况,洪浩博一方面安抚申请执行人的情绪,一方面继续给被执行人作思想工作。事隔半年后临近春节,程某某一家都觉得执行无望时,执行工作出现了转机,洪浩博请示对孙某某家中实施搜查。在搜查过程中,洪浩博时刻留意孙某某的一举一动,甚至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都不放过。在干警们翻看孙某某的一对破旧箱子时,洪浩博发现孙某某的神情紧张了起来,他立即和干警进行了仔细搜查,终在箱子里发现了大量的现金及银行卡,使这起久拖未执的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艰辛不言,在默默奉献中闪光

长期的高强度工作,使洪浩博患上了严重的糖尿病和急性胰腺炎。一次去晋城办案时,洪浩博的胰腺炎发作,瞬间的疼痛击倒了他,他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怕错过正在盯梢的被执行人,几天后,身体状况尚未完全得到恢复,洪浩博就提前出院与同事一起查找被执行人。

2017年,洪浩博的妻子因遭遇严重车祸受伤,被送往三门峡市医院抢救,在妻子病情稳定转入普通病房后,洪浩博又坐不住了,手中有一个案子急需在三门峡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在得到妻子的谅解之后,带着对妻子的愧疚和对工作的执着,洪浩博在三门峡对被执行人的一套房屋予以查封,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因案制宜,充分发挥灵活机动的方法

平陆县红旗水利灌溉管理区与王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王某某未自觉履行拆除义务,平陆县红旗水利灌溉管理区向平陆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年近八旬的王某某总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洪浩博多次给其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帮助王某某找房子,另一方面与水利灌溉管理区进行沟通,最终红旗水利灌溉区同意支付王某某安家费一万元,王某某最终答应自行拆除违建房屋。

在拆除过程中,王某某的老伴意外摔了一跤,送往医院救治,因经济拮据,王某某的儿子给洪浩博打电话,请求洪浩博暂时给其母亲垫付2000元住院费。因案件尚未执行完毕,王某某还未拿到安家费,洪浩博立即赶往医院,自己垫付了2000元的住院费,王某某一家当时感动地说:“放心吧,就是再困难,我们也要配合你们执行。”王某某的老伴出院后,及时拆除了违建,按期交付了所占用的土地,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勇于探索,合理运用信息化提升质效

面对执行信息化不断完善,案件执行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化日渐提高的新要求、新形势,执行人员不但要办好案,还要熟练操作流程管理系统,做到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致。对此,洪浩博认真学习,不断探索新的信息化执行系统,时常加班到深夜,根据自己摸索的程序和经验,编写了执行系统操作流程手册,分别对各项功能及输入的方法,以最通俗易懂和语言文字及图标进行阐述。

在办案的同时,洪浩博负责督促全局录入执行流程系统的管理,并对流程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面对这项复杂的工作,洪浩博时常下班后,在办公室打开电脑对所有执行人员的系统予以监督并发出通告,督促录入系统的及时性、准确率。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中,洪浩博始终兢兢业业、认真执着,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勇做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排头兵”。

 本报记者 魏巍


责任编辑:李湉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