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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城区法院为师生追回12万元欠款
发布时间:2026-11-03    来源:山西法治网

近日,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力量执结一批涉众民生案件,为10名教师和8 名家长追回工资及预交费用。

2024 年8 月,城区某幼儿园与王某等10 名教师签订用工合同。2025 年6 月,该园突然停办,在未结清薪酬的情况下要求10 名教师自行离职,累计拖欠工资7万余元;刘某等8 名家长为孩子预交的一年保教费、学杂费、餐费也随之落空,涉及费用5 万余元。多次催要无果后,教师与家长先后将该幼儿园及其负责人史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其支付工资及各项费用共计12 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幼儿园已停办,史某债务缠身,刻意隐匿下落。该院小额速执团队按涉民生案件“四优先”原则迅速响应,持续追查其行踪,最终将史某传唤至法院。史某仍拒不履行,执行人员还查明其未经批准擅自取走开办时向教育、行政审批部门交纳的20 万元办学风险保证金,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史某的丈夫施某到法院了解情况。执行人员耐心释法说理、讲明利害,施某随后将20 万元保证金缴入监管账户。在教育部门、行政审批管理部门和银行配合下,执行人员顺利扣划12 万余元,为教师和家长兑付了拖欠的工资和各项费用。拿到钱款后,教师与家长代表专程向法院赠送了锦旗致谢。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孔维佳 通讯员 吴昊

责任编辑:张浩

校对:李然

审核: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