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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法、检、公联合发布通告
严厉整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6-11-03    来源:山西法治网

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发布通告,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收缴各类危险物品,坚决打击整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告明确,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烟花爆竹,严禁非法携带危险器具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通过网络传播枪爆物品相关违法信息以及非法制造、销售仿真枪等违法活动。

通告明确宽严相济政策,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凡主动停止违法行为、投案自首并上交非法物品的人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主动上交、拒不投案自首的,政法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处理。对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等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通告强调,单位和个人如发生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被盗、被抢、丢失等情形,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治理,主动举报涉枪、涉爆、涉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经查证属实、有功的,将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和安全,对包庇违法犯罪人员、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严肃追责。

据了解,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群众可随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青

责任编辑:张浩

校对:李然

审核: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