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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换了三回,工钱找谁要”
——省个体劳动协会调解委员会巧解快递业用工纠纷
发布时间:2026-10-19    来源:山西法治网

王某是快递行业的一名揽投员,一直负责一个片区。2025年4月的一天,他没等来熟悉的派件单,却等来了一纸待岗通知。通知上写着“业务调整”,让他先在家等消息。活儿没少干也没出错,怎么说待岗就待岗?

同岗同活,雇主频换

事情发生后,他找出入职以来签订的所有合同一数,自己也吃了一惊:这几年在同一个作业点干同一摊活儿,劳动合同却换了三回——先签一家外包企业,再换一家外包服务商,末了又成了资源管理公司。听说现在快递公司和资源管理公司在业务费用结算上起了分歧。上游的账没算清,最下游干活的他就受了影响——和他签合同的资源管理公司,只发了当月的计件报酬,此后再没下文。王某找资源管理公司索要剩余报酬,对方说要等快递公司给钱;他跑去问快递公司,对方却说跟他没有合同关系。一圈问下来,谁也不肯出这笔钱,他被晾在了一边。

被这么一晾,王某慌了神。家里主要靠他挣钱,房贷月月要还,日常开销也等着钱用,一停工,日子就转不动。他跑了几趟想私下解决,电话打了无数个,不是推托就是不接。王某不甘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待岗工资、加付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并主张快递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诉状递上去时他心里也没底:雇主换了三回,工钱找谁要?这场官司要打到哪天?

先明法理,再论权责

案子到了法院,并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将纠纷委派给省个体劳动协会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调解员接手后的第一件事,是把材料摊在桌上一页页捋:历年的外包合作协议、几版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流水、岗位工作台账、待岗通知的送达记录……材料堆了小半桌。这类纠纷最棘手的地方就是主体多、关系绕,前面不理顺,后面都是空谈。

一件件捋下来,头一个关键问题有了答案:前两家企业与快递公司签的是业务外包协议,王某不属于劳务派遣,和王某最后一次签合同、又实际发工资的资源管理公司,才是法律意义上的用人单位。资源管理公司却提出:王某签订的三份合同对应不同主体,工龄不能连着算。调解员当场摆出依据:这几年他的岗位、作业地点、工作内容从没变过,依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合并计算,不能因为换了签约主体就让工龄“归零”。

权责定了,剩下的是给两边做工作,前后谈了三四个回合。调解员不偏听一方,分开谈、双向讲法。

对着王某,调解员没顺着情绪走,而是一条条讲清:其主张的“拖欠工资的加付赔偿金”,依照法律规定,须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因前置程序没走,这一项立不住;在合法业务外包的情形下,快递公司和劳动者之间没有直接劳动关系,要求其连带赔偿,同样缺乏依据。调解员劝王某,打官司讲的是证据和法律,把站不住的诉求放一放,盯住应得的那部分,问题才解得开。王某起初有些想不通,后来听调解员把法条掰开揉碎地讲了一遍,又自己回去查法条。

对着资源管理公司,调解员说得同样直接:“你方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账,是两家企业的商事合同争议,怎么算都不能转到劳动者头上,更不能因为企业之间有矛盾,就拖欠、拒付员工的报酬。”资源管理公司又提出“王某未按要求返岗,属于旷工自动离职,公司不用担责”。调解员拿出核查过的证据,说明其发出的通知和返岗要求送达程序有瑕疵,不能认定王某构成旷工自动离职。随后,资源管理公司的口气也软了下来。

协议兜底,案结事了

调解随即进入实质磋商,双方最关心的两笔钱——待岗工资怎么发,经济补偿金补多少。调解员不和稀泥,直接把标尺摆出来:待岗工资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按实际待岗时长据实核算;经济补偿金则按连续合并的年限,依法核算。同时,调解员带着双方把条款一条条抠细:劳动关系从哪天解除,两笔钱各是多少,分几笔、什么时候、通过什么渠道付,违约了怎么办,白纸黑字写清楚。协议签订后,调解员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从此这份裁定书有了强制执行力,若资源管理公司反悔不履行,王某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拿到钱的那天,王某把几版合同和一摞材料收进了柜子。他说,以前总觉得打官司离自己很远,遇上事也不知道该找谁、怎么找。这一路走下来,最大的体会是遇事别慌,要找法、信法,只要理站得住,总有个说理的地方。如今他重新找了份揽投的活儿,还是每天骑着电动车在片区里转,只是这回,合同他看得格外仔细。

点评〉〉〉

山西省调解专家库成员杨如珍:这起纠纷的示范意义,不在个案本身,而在于把“先理清权责”摆在了化解的最前端。面对三家主体、多版合同,调解员没有急着“和稀泥”,而是先固定事实、认定用工主体、连续合并计算工作年限,再分层释法,最后以司法确认的方式确定了协议的法律效益,走出一条“先定性、再释法、后确认”的路子。这套流程既按法律把超出范围的诉求讲清讲透,也堵住了企业借主体更迭转嫁用工责任的口子,让“案结”真正落到“事了”,为同类新业态劳动争议的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本。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邢晓瑞 见习记者 冯妍蓉


责任编辑:王婧

校对:张浩

审核: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