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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手”
介休市检察院实施专项监督依法纠正虚假诉讼
发布时间:2026-10-16    来源:山西法治网

近年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民事检察职能,探索构建“数字赋能、民刑一体、精准监督、内外联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格局,依法能动履职,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数字赋能拓宽线索,线下走访主动出击。针对虚假诉讼隐蔽性强、发现难的特点,该院依托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平台,以当事人身份重合、代理人关联、案件类型集中等关键词筛查可疑案件。在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系列案中,该院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线索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予以改判,推动监督模式由“被动受理”向“主动发现”转变。同时,干警定期走访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广泛收集案件线索,聂某某买卖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线索即在走访中发现,经核实后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民刑一体协同办案,借力补强破解难题。面对民事调查核实刚性不足的问题,介休市检察院坚持“善用调查核实权+借力补强”,通过调阅法院卷宗、查询银行流水等方式夯实证据,并借助公安机关侦查力量补强手段。赵某某系列案中,检察机关移送线索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最终赵某某因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案结事不了,该院以此案为突破口,出台《关于加强民事检察与刑事检察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试行)》,建立线索相互移送、办理相互配合、结果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实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既纠正虚假诉讼的民事裁判,又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守护群众“钱袋子”。虚假诉讼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针对弱势群体的虚假诉讼更是社会毒瘤。该院将虚假诉讼监督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度融合,紧盯民间借贷等高风险领域精准监督。在办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八旬老人被不法分子利用空白签字材料炮制虚假诉讼,该院发现线索后迅速启动调查核实,调取银行流水、询问相关人员,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改判,帮助老人摆脱了不应承担的债务。同时,注重延伸监督链条,坚持“事后监督”与“事中监督”相结合,着力发现审判程序违法问题,通过制发高质量检察建议推动法院规范审判行为,促进“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

内外联动凝聚合力,推动系统共治。虚假诉讼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介休市检察院积极落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会签的《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若干规定》,就虚假诉讼界定、线索移送、处理配合、结果反馈等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沟通交流;将专项监督列为民事检察重点工作,成立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任负责人的专项行动小组,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向上级院汇报进展,推动专项监督走深走实。

一批隐藏在生效裁判背后的虚假诉讼案件被依法纠正,违法犯罪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过专项监督实践,介休市检察院以高质效履职斩断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司法公正的“黑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袁慧芳 通讯员 杨俊杰


责任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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