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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以来,晋中市公安机关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紧盯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源头排查、重拳整治,依法查办多起涉烟花爆竹案件。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震慑违法犯罪,近日,晋中市公安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白某多次从湖南省浏阳市购买烟花爆竹在左权县售卖,现查明涉案价值54300元。目前,白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8月31日,李某某因侄子结婚在榆次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发地点处于晋中市政府划定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及时段内。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9月18日,郭某某在榆次区龙湖大街某酒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发地点处于晋中市政府划定的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及时段内。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郭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9月26日凌晨2时许,齐某某、罗某某二人驾车在介休市三贤大道高架桥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发时介休市全域实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措施。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齐某某、罗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袁慧芳 通讯员 成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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