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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闫全书依法列席朔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表检察意见。
会上,承办法官全面汇报了案件基本事实、证据采信、庭审情况及合议庭评议意见,审委会委员围绕事实认定、证据把握、法律适用和量刑尺度展开深入讨论。闫全书立足检察监督职能,结合卷宗证据、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针对争议焦点,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办案效果等维度客观阐述检察机关意见,既尊重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又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审委会审慎决策提供参考。
朔城法院院长李华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监督方式,也是法检良性互动的重要平台。通过面对面沟通厘清分歧,共同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有利于强化法律监督、统一司法尺度,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筑牢坚实基础。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曹振源 通讯员 刘宝花
责任编辑: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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