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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交法院柔性司法守护特殊群体
发布时间:2026-09-04    来源:山西法治网

近日,古交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先行调解机制的优势,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办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以高效柔性的司法服务传递民生温度。

原告李某某系多重二级残疾人,智力残疾二级、肢体残疾四级,无劳动能力且生活不能自理,长期由母亲闫某某贴身照料。今年1 月,李某某父母协议离婚,约定其随母亲共同生活,但未就抚养费事宜作出明确约定。因闫某某无固定收入来源,无力独自承担李某某的生活、照料开支,在与李某某父亲多次协商抚养费事宜未果后,李某某申请法律援助,向古交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父亲李某支付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法院针对涉残疾人维权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启动先行调解程序。承办法官坚持“快调快结、减少诉累”原则,一方面,向被告明确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引导其主动承担家庭责任;另一方面,充分兼顾被告自身患病、需赡养老人的实际经济压力,居中协调、情理并用。

经耐心疏导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李某于8 月26 日前一次性付清1 月至6 月抚养费共计1200 元;自7 月起,每月26 日前支付抚养费200 元,直至李某某能够独立生活;若被告未按期履行任意一期付款义务,原告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当日双方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该案是古交法院践行先行调解、守护特殊群体权益的生动缩影。通过调解前端发力,既大幅缩短了维权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以柔性方式化解家庭矛盾,避免亲情进一步疏离。古交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做细做实特殊群体司法保护,以更有温度、更有效率的司法举措,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灵芝


责任编辑:王婧

校对:李然

审核: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