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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朔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十四五”以来全市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六大典型案例,系统总结生态司法成效,以案释法普及新规,全面开启环资审判现代化新征程。
2021年以来,朔州市两级法院立足塞上绿都生态定位与资源型城市发展实际,深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司法保护,走出专业化、协同化、系统化的环资审判特色路径,为地方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5年来,全市法院审结各类环资案件838件,其中刑事案件89件、民事案件692件、行政案件50件、公益诉讼案件7件,严惩生态违法、化解环境纠纷、规范行政执法、守护生态公益,司法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司法惩治与生态修复双向发力,是朔州环资审判的鲜明亮点。朔州市两级法院坚持修复优先、损害担责理念,摒弃“一判了之”模式,构建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修复有机衔接的责任体系。在王某刚等人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中,右玉法院依法适用民法典,判令行为人承担治理修复、惩罚性赔偿等费用119万元,其中3倍惩罚性赔偿为全省首例,大幅提升生态违法成本。同时,通过补植复绿、劳务代偿、预缴修复资金等方式,落实“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同步落地。
立足本地特色,朔州市两级法院打造多点覆盖、专域专审的司法保护阵地,围绕桑干河流域生态保护,在沿河4地设立4个生态资源保护法庭,筑牢京津冀水源涵养上游生态屏障。聚焦矿产资源治理,在平鲁区设立专属环资法庭,精准破解资源型城市生态治理难题。深耕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设立全省首家应县木塔文物保护法庭,建成广武、杀虎口古长城司法保护基地,通过巡回审判、以案普法,严厉打击破坏古长城等文物违法行为,实现生态保护与文脉传承协同推进。
为破解生态治理碎片化难题,朔州中院牵头搭建“1+6+N”“长城·桑干河”生态文化司法保护协同机制,联合公安、检察、生态环境、文旅等多部门出台行刑衔接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会商督办等十余项制度。组建28人专家智库、35人普法志愿服务队,汇聚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全域联动、闭环治理的生态司法保护格局。同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讲,5年来开展普法活动41次、巡回审判12场,覆盖群众近3万人次,推动绿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本次发布的六大典型案例,涵盖林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等重点领域,直面基层常见生态违法问题。其中,上坟明火引发山林失火案、非法占用公益林地案、滥伐林木公益诉讼案等案例,精准回应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生态法律风险,纠正“观赏养殖保护动物不违法”“小幅破坏无伤大雅”等错误认知,为行政执法、司法裁判提供清晰指引,为社会公众划定生态法治红线。
“全市法院立足本地实际、大胆改革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朔州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协同化、系统化发展道路。”朔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小超表示,朔州中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深耕环资审判主业,常态化开展法典学习宣讲,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精心办好法典适用首例案件;持续优化府院联动、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强化复合型审判人才队伍建设,以精准司法、严格执法、常态普法,全方位守护朔州山水生态与历史文脉,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朔州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兰锋
责任编辑:张浩
校对: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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