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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引导消费者选用合格消防产品,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全省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近日,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对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此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233家使用单位的16类298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8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9.4%。
具体抽查情况如下:
一、合格消防产品
1.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共抽查15家使用单位的15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功能试验、方位试验等项目,全部合格。
2.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共抽查15家使用单位的15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灭火剂性能等项目,全部合格。
3.室内消火栓。共抽查15家使用单位的15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水压强度、密封性能等项目,全部合格。
4.消防水枪。共抽查15家使用单位的15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等项目,全部合格。
5.消防接口。共抽查20家使用单位的20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密封性能、耐水压强度等项目,全部合格。
6.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共抽查21家使用单位的21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基本功能试验等项目,全部合格。
7.消火栓箱。共抽查10家使用单位的10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标志、链接性能等项目,全部合格。
二、存在不合格情况消防产品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共抽查50家使用单位的50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水压试验、爆破压力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
2.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共抽查40家使用单位的40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一氧化碳防护性能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11批次。
3.有衬里消防水带。共抽查20家使用单位的20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爆破压力、延伸率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
4.防火门。共抽查5家使用单位的5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耐火性能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5.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共抽查22家使用单位的22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基本功能试验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6.防火卷帘。共抽查10家使用单位的10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外观质量、材料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7.排烟阀。共抽查14家使用单位的14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配件、外观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
8.防火阀。共抽查10家使用单位的10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配件、外观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
9.排烟防火阀。共抽查16家使用单位的16批次产品。按标准检验了配件、外观等项目,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详细情况见附件:
肖宣
责任编辑:李湉舒
校对:张浩
审核: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