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部署,3月24日,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三级检察机关检察官前往山西农业大学,走访省政协委员、植物保护学院院长马瑞燕,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暨法治进校园座谈会,双方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如何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一级调研员黄玉洪,晋中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志英,山西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薛建武、植物保护学院院长马瑞燕等参加座谈。
会上,马瑞燕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法本意及增设公益诉讼条款意图进行了阐释,黄玉洪介绍了公益诉讼发展历程。与会人员就农产品保护领域现实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相关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交流,并达成共识:一是依托高校资源,寻求专业领域指导,提高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能力。山西农大检测中心通过进一步的技术性研究,可以更加快速地进行农药残留检测,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技术指导。同时,检察机关拟吸纳专家学者加入“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邀请专家学者更多地参与到现场听证等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去,通过互动交流、咨询相关领域专业知识,获得更多公益诉讼办案线索。二是发挥典型案例指导作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检察机关将积极培育典型案例,形成相关案例教材,借助专家学者下乡推广农业产品契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校园法治安全教育。检察机关通过授课、法律问题专业辅导等方式,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邀请学校专家学者、学生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在允许的范围内,让学生参与、观摩办案过程,多方位、多角度地了解检察机关的工作内容。
通过此次座谈会,我省检察机关与山西农大达成了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的共识,双方将继续加强业务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能力。
本报记者 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