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平安洪洞”冬季会战行动开展以来,洪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坚持以打击经济犯罪为主业,全力遏制风险型经济犯罪,重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近日,洪洞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二中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该局经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某小额贷款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办案民警立即对该线索进行深挖扩线,通过大量的细致工作,缜密侦查,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乔某娃。办案民警立即展开抓捕,同时积极做好乔某娃家属的思想动员工作,宣讲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劝乔某娃投案自首。在强大的抓捕压力和政策感召下,2021年12月5日,乔某娃(男,32岁,山西省洪洞县大槐树镇人)到经侦大队二中队投案自首。
经查明,乔某娃自2014年8月注册小额贷款公司,以高额利息引诱社会不特定群体存款,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目前,乔某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仅严重侵害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更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不受高利诱惑、不被假象迷惑、不轻信亲友推荐、不跟风网上理财,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